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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和申报挂网时间:1月4日-1月7日18:00
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1月4日-1月11日18:00
待撤网产品信息异议申诉时间:1月4日-1月14日18:00
撤网时间:1月15日-1月15日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
正文: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2),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以下简称“腹腔镜用穿刺器类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信息维护工作
深圳阳光平台已将2025年12月30日前已维护的中选产品挂网至中选目录,企业可在交易结算模块【挂网目录-挂网产品列表】处筛选来源“腹腔镜用穿刺器类接续采购”进行查看。对于未维护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1月7日下午18:00前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和申报挂网(参照《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待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后,产品挂网信息将同步至深圳阳光平台。
二、企业配送关系设置工作
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腹腔镜用穿刺器类接续采购”,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月11日18:00。
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1月14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四、相关产品撤网工作
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6年1月15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予以撤网,同时对非中选产品暂停挂网(详见附件2),非中选产品恢复挂网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6年1月14日18:00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腹腔镜用穿刺器类接续采购周期从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首次签约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已挂网的中选产品价格为当前包装转换比乘以单支穿刺器价格,若当前产品包含多支穿刺器,且与包装转换比不一致时,应在基础库模块【产品管理-产品信息变更】处成功变更包装转换比后再申诉调整对应的中选价。
(三)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2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产品撤网申请”模块申请撤网,中选产品操作情形选择“产品已转入集采或价格谈判目录”,非中选产品操作情形选择“其他”,并填写具体原因为“腹腔镜用穿刺器类接续采购非中选产品暂停挂网”。
(四)“不及时维护集采中选产品”、“不及时设置集采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已纳入企业购销行为评价指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将在本次评价周期内予以扣分,评价详情见《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关于发布企业购销行为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
(五)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六)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合理选择,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咨询答疑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4日
附件:1.待维护产品表
2.待撤网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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