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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示时间:4月9日-4月11日
联系电话:0431-81862985,81866951
正文:
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公资发〔2024〕7号)要求,现将2025年4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申报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5年4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列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9日-11日。
三、申诉质疑
(一)审核未通过的配送企业,在公示期间可以根据系统内审核不通过原因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可重新提交。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jlqxdlcg@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
(三)未在系统内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及时上传。具体承诺书文本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附件7。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2985,81866951。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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