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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市将开展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参加报送本次人工关节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

二、时间安排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9月22日10时—9月30日17时。

三、确定协议采购量方式

(一)协议采购量的确定规则

1、同一竞价单元中选企业按价格(竞价比价价格,下同)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并按照排名不同,采用不同比例形成基本的协议采购量,同步产生剩余量供医疗机构重新分配(详见下表)。

中选企业排名

基本协议采购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待分配采购需求量比例(即产生剩余量比例)

1

100%

0%

2

90%

0%

3

85%

5%

4

80%

10%

5

75%

15%

≥6

70%

20%

未中选

0

100%

2、如上表,医疗机构填报的不同企业所有待分配采购需求量合计为本单位剩余量,医疗机构可从中选产品系统中自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产品(中选最高价格系统除外)。

3、医疗机构选择髋关节产品系统剩余量时,也可在陶瓷-陶瓷类、陶瓷-聚乙烯类、合金-聚乙烯类3个产品系统类别中跨类别分配,但选择的中选价格应低于所有髋关节中选产品系统由低到高排序的40%分位价格。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操作方式

各医疗机构需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四、工作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环节工作,综合临床需求和价格合理性,自主选择中选企业,分配剩余量,按时依规,做好协议采购产品和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

联系电话:89152639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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