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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取消脊柱用骨水泥中选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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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障中心,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3〕36 号)要求,现将我省鼻胆引流管等17类集采耗材的脊柱用骨水泥中选产品取消挂网。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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