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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 | 浏览次数:

摘要:

公示时间:4月9日-4月13日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正文:

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等文件规定,以法院判决为线索,部分医药企业在我省发生商业贿赂等失信行为,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将部分医药企业失信行为评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9日至4月13日。各相关医药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4月9日


附件: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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