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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部分连续两年无交易医用耗材挂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 | 浏览次数:

摘要:

证明材料递交时间:1月12日-1月19日

正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50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即日起撤销省采购平台2024年1月1日前生成的、至今仍未产生配送金额的医用耗材(组件)挂网资格(详见附件),撤销后半年内不得再申请挂网。

如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19日前携带法人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6、7号窗口。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2日


附件:医用耗材两年无交易撤销挂网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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