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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选配送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 浏览次数:

摘要:

1,中选结果执行时间:2021年1月1日-暂无

2,配送企业选择时间:12月22日-12月25日

3,电子合同签订时间:12月22日-12月29日

正文:

各相关医疗机构、企业:

为保障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按时落地,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按照我省医疗保障局的要求,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品种选择配送企业

1、为了在中选结果执行前完成配送企业的选择工作,我中心已将各企业申报的中选品种信息加入“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中选结果2021年1月1日正式执行。

2、各企业需在2020年12月25日前在登陆我中心“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选择配送企业,具体操作办法见系统中“关于省际联盟耗材交易库各个用户角色操作手册”。

二、签订电子合同

各企业、医疗机构请按《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任务量分配表》(详见附件)中约定的量,在2020年12月29日前签订电子合同。

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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