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摘要:
公示时间:9月24日-9月26日
正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相关医用耗材执行文件(鄂药采联办〔2024〕10号、鄂药采联办〔2024〕11号、鄂药采联办〔2024〕13号)的具体要求,现对已在省药械平台挂网的医用耗材,若未按挂网限价进行重新报价或报价超平台挂网价的,纳入拟暂停挂网目录范围。
公示期为9月24日至9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省药械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相关申(投)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对涉及规则问题的申(投)诉,省药械集平台将转相关部门;申(投)诉人可同时向省医保局价采处提交相关申(投)诉材料。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4年9月24日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