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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9号)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文件(GH-HD2022-2)》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全省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和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品种(详见附件1)。
(二)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企业签订的协议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
全省自2023年1月15日起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3年。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填报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企业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四、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栏目,进入后在“耗材交易结算”模块中的“合同管理”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直接进行网上采购,无需再进行议价。(操作步骤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11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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