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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内药采中心字〔2024〕114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要求,自治区开展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 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三、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4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盟市要深刻认识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 接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分配的产品系统及协议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2.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严格落实按规则自主选择待分配量的要求,确认约定采购产品和采购量。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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