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关于公示广西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申报结果(第八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 浏览次数:

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12月25日-12月29日

正文:

各申报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一)审核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2)。

(二)审核不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3)。

(三)不纳入审核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4)。

(四)根据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分类,从原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挂网产品目录调整到普通医用耗材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5)。

(五)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挂网产品目录调整进入限价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6)。

产品Code信息请自行登录耗材交易系统基础数据库子系统查看。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三、申诉投诉质疑

如申报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登录广西药械采购平台“申投诉系统”(网址:http://116.252.221.174:8009),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质疑内容时请选择相应的类别申诉选项,质疑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即可。

企业须如实申诉、质疑,如发现不属实的、投诉企业恶意投诉、举证不实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纳入信用评价。

四、信用评价有关要求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明确:通过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获得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中标资格,已对其他企业挂网、中标结果造成影响的;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既遂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不接受主动修复,失信等级需记录3年。

请企业引以重视,如以虚假材料取得挂网资格、选择性提供信息导致挂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

五、注意事项

(一)附件1、2、5、6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不可修改,各企业可根据附件7《数据检查注意事项》再次检查维护的产品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确实有误,请在申诉系统内进行申诉。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公布挂网结果。

(三)附件3、4内的产品信息不可修改。若属于国家医保局已开展赋码工作的产品,请重新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报;属于国家医保局不予赋码的产品等待后续通知。

(四)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申报,但递交审核拒绝申请函退回修改且没有在2023年12月15日前重新申报的产品,不在本次审核范围,请重新在招采子系统申报。

六、未递交纸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在招采子系统的企业信息维护页面上传即可,已递交的企业无需重复上传。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