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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申报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示2025年11月广西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申报挂网信息(截至上个自然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一)审核通过的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详见附件1、2)。未通过审核的产品,请相关企业登录系统按要求更正或完善申报信息,重新申报的产品按申报时间纳入相应批次审核。
(二)“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详见附件3)。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8日。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产品基本信息”必须确保准确、完整。如数据有待更正完善,请按国家医保局要求提请数据维护,以最新数据为准。审核或公示期间,因医保数据更新而被删除的数据将无法公示或公布。
(二)公示期间对医用耗材、体外诊断数据有异议的,在“企业申报产品公示”界面内进行申诉、投诉和澄清;对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信息有异议的,请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6号自治区医保局2号楼1楼服务大厅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严禁恶意投诉、提供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违者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管理。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509,QQ群:948564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5年11月医用耗材审核通过产品表.xlsx
附件2.2025年11月体外诊断试剂审核通过产品表.xlsx
附件3.2025年11月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信息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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