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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冠脉导引导丝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4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有关单位:

贵州、内蒙古等十三省联盟带量采购冠脉导引导丝中选结果已公布,根据《关于开展联盟带量采购冠脉(PTCA)导引导丝中选品种资质材料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截止2021年8月28日,申报期内未接到新增申报,后续如有产品需新增挂网,按照常规审核处理。为做好落地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及方式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贵州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http://61.243.4.248:8031/)进行平台采购。

二、执行时间

本次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

三、工作要求

(一)搭建配送关系。中选企业即日起须在平台先行搭建配送关系,医疗机构10月15日起下订单进行采购。为保障中选品种供应,中选企业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原则上每个市(州)不低于2家,且配送面能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冠脉导引导丝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签订合同。医疗机构与厂家授权的配送企业签订纸质购销合同,签订好的合同由配送企业制作成PDF文件上传,经双方确认后配送关系搭建完成。

(三)集中采购任务量。各医疗机构在“跨省联盟医用耗材联合系统(http://www.nmgyxcg.cn:9111/)”查看。

(四)采购及入库。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通过贵州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http://61.243.4.248:8031/)采购中选产品并核验发票,票货相符的及时验收入库。

(五)产品配送。生产企业是产品供应配送第一责任人,应保障中选产品的及时足量供应。

(六)货款结算。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责任主体,要与配送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七)监督管理。为做好中选品种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的监测工作,采购平台将定期汇总统计各级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的进度及完成情况并报送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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