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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47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中选产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此次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自2026年3月2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到期后可视实际情况延长。
二、医疗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产品入院,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时医疗机构续签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协议采购量相同,如需调整/新增续签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基于最新中选产品目录向属地医保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属地医保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或新增。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_20260302_1641.docx
2.附件1:广东省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xlsx
3.附件2:广东省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协议采购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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