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8月13日-8月15日
2、电话:0451- 87220728
正文:
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限价增补(四)挂网工作”的信息维护已结束,现对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挂网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示期内接受相关企业申诉质疑。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进行交易,请新冠病毒检测机构遵照执行。
如对挂网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价格截图等三部分材料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申诉质疑材料。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电话:0451- 8722072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2日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