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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管各级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成本,助力疫情防控,减轻财政和群众的负担,广东省医保局协调2022年省际联盟部分中选企业提前执行其中选价格,我省将进行相应价格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一)机构范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医疗机构(含药材供应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主动申请提前执行广东联盟中选价格的产品,纳入“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新冠病毒试剂带量采购”目录,详见附件。
(三)执行时间。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
二、价格调整及挂网规则
(一)混检产品价格调整规则
按照省际联盟中选结果中单检病毒保存液和拭子单价,混检产品价格调整规则为:混检采样管价格=病毒保存液单价+拭子单价×数量。
如无单检病毒保存液和拭子单价,混检产品价格由企业自行拆分后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产品价格信息表的鲜章扫描件与EXCEL源文件于2022年5月27日前发送至gansuzdsj@163.com(邮件名称:新冠试剂价格调整表+企业全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公示,逾期未申请的产品将暂停交易。
(二)未中选产品挂网规则
1.已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未中选产品,且价格调整至此次省际联盟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以下的,可申请挂网并纳入“新冠病毒试剂带量采购”目录。
2.未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且价格不高于此次省际联盟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的,可申请挂网并纳入“新冠病毒试剂带量采购”目录。
3.未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且价格高于此次省际联盟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的,可申请挂网。
申请方式: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产品价格信息表的鲜章扫描件与EXCEL源文件于2022年5月27日前发送至gansuzdsj@163.com(邮件名称:新冠试剂非中选产品价格调整表+企业全称)。
三、相关要求
(一)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各采购主体应优先采购使用“新冠病毒试剂带量采购”模块中的产品,我局定期将采购情况通报至卫建、财政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集采中选结果按期执行,工作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向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
四、联系方式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常昕 0931-8127072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尚斌?0931-2909193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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