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 浏览次数:

摘要:

1、合同签订时间:3月27日-4月10日

正文:

 晋药招〔2023〕4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落地执行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各相关单位通过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签订购销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购销合同   (一)合同签订机构    1、生产企业: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2、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平台系统报送了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的采购主体。是本合同采购骨科脊柱类耗材的实际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    3、配送企业:是指合同中受中选品种生产企业委托,为医疗机构配送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的经营企业。   (二)合同签订平台    请合同签订各主体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按照下列附件的操作手册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使用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放国家骨科脊柱报量分量平台的账号登录平台。    (三)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4月10日。    (四)合同签订流程

    1、医疗机构发起合同。

    2、生产企业点“合同生成”,此合同即生成为带有生产企业签章的合同。

    3、配送企业点击“下载合同”,彩色打印,完成签章。配送企业有两种选择完成三方签章。

    选择1:配送企业可以选择自行携带纸质合同去对应的医疗机构,配合医疗机构完成盖章。

    选择2: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将合同扫描生成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的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彩打后完成签章,并扫描成电子版发回配送企业。

    4、配送企业将三方签章全部完成的合同上传至平台系统内。

    5、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端分别点击:电子合同生产企业确认、电子合同医疗机构确认。

    6、合同签约完成。

   二、注意事项    (一)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二)本次签订合同为正式购销合同,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3年3月24日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