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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做好省际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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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省管各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接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为确保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受疫情形势影响,现决定延迟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执行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不变,于7月30日执行,协议签订时间延长至8月31日。

二、协议签订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协议通过“新冠病毒试剂采购平台--合同管理”签订,新冠疫苗注射器、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协议通过“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平台--带量采购协议”筛选相应协议类别后签订,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协议通过“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平台--骨科创伤带量采购”签订。

三、协议量调剂

骨科创伤类协议量,按照普通接骨板系统、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和髓内钉系统三个采购包进行考核。采购包内,同一企业二级目录间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可根据临床需求相互调剂。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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