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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转发关于执行赣冀鲁豫鄂桂渝滇陕九省(区、市)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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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徂汶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赣冀鲁豫鄂桂渝滇陕九省(区、市)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6月17日起,全市参加赣冀鲁豫鄂桂渝滇陕九省(区、市)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泰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执行相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产品。6月12日前,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挂网,各相关中选企业和医疗机构完成配送关系建立。6月20日前,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三方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完成购销协议签订工作。采购周期为2年,购销协议每年一签,首年采购周期为:2022年6月12日—2023年6月30日。

中选产品采购供应、医保支付标准、结余留用、货款结算和履约情况监测等政策措施参照《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山东省第二批(鲁晋冀豫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泰医保函〔2022〕20号)执行。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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