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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临床使用需求,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避免出现医疗机构线下采购医用耗材无法结算的情况,确保医用耗材能够正常使用,现就有关情况提醒如下:
一、有结算费用但未挂网的耗材产品
请相关产品务必于2025年5月、6月申报挂网,产品申报需符合《关于常态化开展全品种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如超过规定时间未挂网,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医用耗材编码的通知》等要求,停用医用耗材编码(附件1)。
二、过渡性停用医用耗材编码
对于国家已停用失效,但我省产生收费数据的医用耗材编码,过渡期自4月30日24时至6月30日24时,过渡期间医疗机构可以正常对照使用,7月1日0时起停止使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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