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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1〕101号)和《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做好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申报阳光挂网
(一)申报范围
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产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
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丝、人工晶体、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冠脉扩张球囊、心脏起搏器、超声刀头、吻合器类、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的未中选产品。以及后期我省独立或参与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
(二)申报要求
1.未中选产品申报挂网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属于申报范围内的产品,相关企业应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后30天内,按此通知完成未中选产品阳光挂网申请。企业登录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在产品增补申报栏进行阳光挂网申报。
2.未中选产品(除人工关节未中选产品)申报挂网价格不高于国家或省际联盟同类中选产品最低价和全国其他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二者的低值,进入相关带量采购目录供医疗机构直接采购,企业须递交价格承诺函(见附件1)。否则进入阳光采购目录供医疗机构议价采购。人工关节未中选产品申报,将在以下内容做相关明确要求。
二、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
(一)联动范围
已在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国家或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
(二)联动要求
价格联动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未中选产品(除人工关节未中选产品)申报价格不高于国家或者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和全国其他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二者的低值,可申请纳入相关带量采购目录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鼓励企业主动按国家或联盟带量采购时的申报价进行价格联动,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1.新冠核酸检测所需扩增试剂、提取试剂、采样器具等不高于单人单检价格的40%,可纳入“新冠检测试剂带量采购目录”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后期挂网价格按照国家或省际联盟牵头省份相关文件实施动态调整。
2.新冠病毒混检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未中选产品,无单检病毒保存液和拭子单价,混检产品价格由企业自行拆分后,以广东联盟单检最高中选价格为基础,混检产品价格调整规则为:混检采样管价格=病毒保存液单价+拭子单价×数量。
三、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申报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
(一)未中选人工关节产品中包含中选产品部件的,按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其他部件区分产品系统类别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对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挂网时予以一定限制(附件2)。
如未中选人工关节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
(二)人工关节产品挂网价格高线作为我省最新挂网参考价并实施动态管理,具备其他省级最低挂网价格的,联动最低价格,相关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价格承诺函,调整我省挂网参考价。
四、相关要求
(一)未中选产品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坚持同中选产品“性能与价格相匹配”原则。参与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的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鼓励企业主动按国家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时的申报价进行价格调整及申报。未参与国家及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的企业,要按照与中选产品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进行申报。
(二)产品挂网价格实施价格联动动态管理。具备其他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格的,联动最新最低挂网价格。相关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基础库—最低价管理,维护最新省级最低挂网价格,鼓励企业自主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三)对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更新外省最低参考价的,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外省实际最低参考价下调10%作为挂网参考价;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同时将有关违规情况纳入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挂网产品要按照《关于开展挂网医用耗材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维护工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1〕140号)相关要求,维护挂网医用耗材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
(五)挂网产品要按照《关于开展挂网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护挂网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码。
(六)未中选产品挂网后,可自行配送或委托其他配送企业 配送。挂网企业须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基础库中的 “配送授权确认”模块中与资审通过的配送企业维护配送授权,然后在交易系统中按产品维护配送关系。
五、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
0931-2909193、2909290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072
电子邮箱:
gansuhczb@163.com(高值医用耗材)
gansuzdsj@163.com(体外诊断试剂)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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