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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增补挂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 浏览次数:

摘要:

1、注册及报价时间:4月9日-4月13日

 

正文:

相关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应急采购的函》的要求,拟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不区分检测方法。

二、企业资质

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已取得本次采购相关试剂产品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均可申报参加,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保障供应。进口试剂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一个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的企业代理。

三、采购主体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

四、企业注册要求

未注册企业应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将所需上传资料统一存到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邮箱hljypcg@sina.com.cn中,咨询电话:0451-87220728。

注册过程所需上传资料包括:

1.产品资料包括:产品通用名、企业名称、批准文号、详细剂型、规格、转换比、计量单位、最小包装单位、包材。

2.企业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批件。

3.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一)。

4.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见附件二)。申报企业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相关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已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注册的企业可直接进入企业报名添加产品信息并上传提交完成报名。

五、企业报名及报价要求:

1、申报企业需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org.cn/)选择本项目“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采购”完成信息维护工作,进行企业报名挂网。具体操作程序可在网站下载“药品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2、申报企业按注册证产品以每1人份为单位,按照不高于全国各省现执行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的水平申报挂网。企业要根据我省的价格联动规定,在外省集中采购产生新的更低价格时,应于30个工作日内在我省平台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3、报价操作要求:请相关企业于2022年4月9-13日完成企业注册、报名、上传材料和报价的操作。申报企业应按附件中“药品采购平台操作手册”进行报名及报价。

六、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830053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业务及技术支持电0451-87220728.87220791.87220792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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