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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执行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5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4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做好对属地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合理引导;各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神经介入微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zip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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