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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填报接续采购需求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3 | 浏览次数:

正文: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20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接续采购和使用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4〕11号),为做好吻合器类医用耗材接续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医疗机构填报接续采购需求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根据《关于公布吻合器类医用耗材接续带量联动企业确认接续结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17号)》公布的企业确认结果,确定本次报量产品。

二、填报方法

请相关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及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进入“耗材交易”模块-带量采购合同管理-吻合器类产品报量,进行报量操作。

三、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3日-29日

四、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报量工作,确保后续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按时执行。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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