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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试剂挂网申报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10-09 | 浏览次数:

                               正文:                            

事项名称:

医用耗材/试剂挂网申报

设定依据: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

申请条件:

已获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体外诊断试剂编码。

办理材料:

1.申报企业。国产产品挂网由注册人、备案人申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只能由集团总公司或下属的具备独立法人的经营公司代为申报,但三者只能选择一个身份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控股关系证明等);进口产品挂网由代理企业申报,需提供注册人、备案人出具的代理协议。

2.企业信用承诺,未进行信用承诺的企业需根据模板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承诺书》。

3.价格信息,包括申报价格、本企业全国至少一个省级最低挂网价及省份,如没有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则按系统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注册单位账号,登录广西招采子系统(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

2.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子系统,选择招采业务服务—招采系统—耗材招标管理/试剂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申报产品—新增申报(按医保编码查询勾选需要申报的产品)—编辑—提交。

3.提交后,在“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审核中”或“审核通过”状态不能修改,如需修改,请在公示期内申诉。

4.审核结果公示、公布

(1)审核通过后的产品会在广西招采子系统和自治区医保局官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信息发布专栏(链接:http://ybj.gxzf.gov.cn/ztzl/ywzt/gxyyjghzbcgfwzxzl/index.shtml)进行公示。企业可在“企业申报产品公示”界面内查询。

(2)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将会在广西招采子系统和自治区医保局官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信息发布专栏公布,企业可确认配送关系和采购。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每月第5个工作日集中受理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3300509



附件:

招采子系统企业申报产品操作手册(企业端-耗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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