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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份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申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7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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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公资发〔2024〕7号)要求,现将2025年3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申报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5年3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列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7日至10日。

三、申诉质疑

(一)审核未通过的配送企业,在公示期间可以根据系统内审核不通过原因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可重新提交。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jlqxdlcg@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

(三)未在系统内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及时上传。具体承诺书文本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附件7。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2985,81866951。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7日


附件:2025年3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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