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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修订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修订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的函》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的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按照《关于修订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的函》执行。

承办人:刘彤欣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1月5日


附件:关于修订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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