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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体外诊断试剂新增产品等功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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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自2024年5月1日零时起,启用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体外诊断试剂新增产品挂网等功能。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外诊断试剂新增产品挂网

1.新增产品范围为已取得国家医保体外诊断试剂编码的产品。

2.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体外诊断试剂每月1日-7日(节假日顺延)受理企业提交的挂网申请,受理后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备选)目录,开通网上采购资格,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3.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采购管理-挂网申请管理-试剂常态挂网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后提交。操作说明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常态挂网申请操作手册》。

(二)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联动

4.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联动,参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每月1日-7日(节假日顺延)受理企业提交的联动申请,受理后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目录管理,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5.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采购管理-价格联动申请管理-医用耗材价格联动、体外诊断试剂价格联动”,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后提交。

(三)请各医疗机构、企业自行关注系统产品信息变化,以防影响产品采购使用。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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