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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5月29日-5月31日
2、澄清时间:5月29日-6月5日24:00
正文:
各相关企业:
现公示山东省第三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已申报的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的报价信息,公示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通过“耗材采购”—“耗材集中带量信息公示”—“公示列表”—“申投诉”操作提交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被投诉企业收到投诉材料后,须在2023年6月5日24:00前,通过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作出澄清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均应真实有效。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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