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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联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5 | 浏览次数:

摘要:

1、填报时间:8月8日-8月31日

正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对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称“省平台”)挂网产品价格进行联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产品范围

省平台挂网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含备选产品列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人工关节采购系统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挂网产品除外。

二、产品价格联动规则

省平台挂网产品价格联动全国现行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如提供自主报价、自报价、发票价、实际交易价格、市县级平台价格等均不认可),由企业自行申报。对于企业不承诺、不接受联动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经查实提交虚假价格信息的产品,省平台将予以撤网,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并按相关规定记录信用信息。

应申报而未申报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的,视为不接受联动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

三、价格联动工作程序

(一)企业填报产品价格信息

1.填报方式。企业登录省平台,在“耗材交易”-“价格联动管理”-“上报联动价格”填报相关信息。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控制台右上角“帮助文档”。

2.填报内容。企业填报全国现行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注意:价格应为包装单位价格),同时上传该产品中标通知书或挂网价格网站截图。

如果山东省平台挂网价格为全国现行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企业本次不需要填报。

3.填报时间:自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公示产品价格联动信息

公示产品价格联动信息。公示期间,受理质疑。

(三)公布产品价格联动结果

公示期满,处理质疑,公布产品联动后价格,网上交易系统将更新挂网价格并予以执行。同时,省平台撤网处理相关产品。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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