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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产品拟供应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9 | 浏览次数:

摘要:

报价时间:9月30日9:00-10月10日17:00

平台操作:010-50891616

政策咨询:010-55528886

正文:

各有关企业: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产品拟供应价格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

2025年9月30日9时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逾期未操作(未提交)视为放弃。

二、报价方式

企业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简称北京平台),进入耗材招标模块“带量采购-带量采购项目列表”,在“留置针与输液器”项目及“孔径为0.22μm和1.2μm输液器”项目申报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拟供应价格,操作方法参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随功能上线同步发布。

三、报价原则

(一)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专业评估、集体决策,明确输液器类产品以不高于0.3元/个为标准(自报价低于0.3元以实际申报价格为准)增配加药件;以不高于0.5元/个为标准(自报价低于0.5元以实际申报价格为准)增配双接头。其他增加配件形式暂不予考虑。

(二)孔径为0.22μm和1.2μm的输液器类产品,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专业评估、集体决策明确报价原则。即参考关联配件产品申报价格,同企业同组、同企业同类别产品降幅,同组产品低价格水平及北京挂网价等因素计算出每个产品基准价格及报价上限。按照量价挂钩、梯度降价的原则,报价不高于基准价格获得拟中选资格,原则上获得100%的任务量;报价高于基准价格且不高于报价上限获得拟中选资格,任务量随价格上涨幅度同比例减少所带任务量,任务量分配下限原则上为50%(以实际页面显示比例为准)。报价高于报价上限将无法申报价格并纳入非中选产品范围。

其他输液器类及静脉留置针类产品,按照《通知》要求,计算每个产品报价上限,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的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原则上获得100%的任务量。

(三)拟供应价以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保留2位小数。

(四)对于省级或省际联盟中选产品,不接受本市价格上限,将进行限价采购,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平台操作:010-50891616 政策咨询:010-55528886

服务时间为项目期间,节假日除外。节假日期间以微信群方式进行咨询,进群方式以操作手册为准。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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