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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 浏览次数:

摘要: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19日

正文: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X-HC2023-01)相关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已成功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协议量确定通过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s://ggfw.ybj.jiangxi.gov.cn/#/unitLogin)开展。登录账户延用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报量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中选产品协议量确定规则    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按同一竞价组中选排名确定初次协议采购量,初次协议采购量占采购需求的比例见下表。根据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量,四舍五入取整,计算各品种各企业的初次协议采购量。 
中选排名初次协议采购量占采购需求量的比例中选产品未分配采购需求量
1100%0%
2-395%0%
480%10%
575%15%
≥670%20%
增补中选(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的0.5倍)60%30%
增补中选(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的0.6倍)40%50%
     2019年1月1日以来相关品种取得国家卫健委室间质评成绩合格的,第一步的初次协议采购量占采购需求量的比例增加5%(不超过100%),中选产品未分配采购需求量减少5%。    第二步:未中选企业的采购需求量的90%和中选产品未分配采购需求量,作为二次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二次协议采购量自主分配给同品种同注册单位A组排名前80%(向下取整)或B组排名前80%(向下取整)的中选企业的产品,或本医疗机构已填报采购需求量的中选企业产品。若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分配,则由联盟集采办公室分配给同品种同包装计量单位的最低价中选企业。    四、填报时间    (一)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19日。    (二)医保部门审核时间:市级医保部门需在4月19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至省级医保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医疗机构要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要素齐全。各市医保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    (二)相关医疗机构需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超过填报规定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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