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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增补挂网的通知(官网已撤)
发布日期:2021-04-22 | 浏览次数:

摘要:

1、信息维护时间:4月22日-4月25日

2、政策咨询电话:0451-88830053

3、平台技术电话:0451-87220728

正文:

各相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开展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产品增补挂网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购目录

未在我省挂网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二、采购规则

    1、申报企业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相关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申报产品须为取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3、企业应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承诺质量,同时保障黑龙江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产品供应。

4、申报企业对本企业申报的所有材料和价格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企业申报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24.9元/人份;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14.17元/人份。申报价格须为该产品全国最低挂网采购价。

6、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4月23日-25日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org.cn/)完成信息维护,企业可在网站首页操作说明处下载操作手册。

7、申报企业按检测试剂1人/份进行报价,报价以元(人民币)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最终试剂盒挂网价经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分。其中抗体检测试剂盒选择单项抗体进行报价。例如: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20人份/盒),报价时只需报IgM或IgG一人份的价格,挂网价格为:报价*20;如选取其中一个(IgM抗体试剂盒或IgG抗体试剂盒)报1人/份价格,则另一试剂盒按相同1人/份价格供应。

8、本次挂网执行《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承诺公示制度(试行)》相关要求。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830053

平台技术电话:0451-87220728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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