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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2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价格调整及阳光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挂网价格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网上采购。

二、符合《通知》申报要求进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带量采购目录的产品,如其他省份新的挂网价低于甘肃挂网价的,企业应于每月底前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新冠检测试剂价格承诺函申报价格,实行价格联动。

未申请价格联动的,可暂停其交易资格或调整其交易目录。

三、新增阳光挂网工作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申报,执行以上价格联动要求。

四、联系方式: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280、2909193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诊断试剂邮箱:gansuzdsj@163.com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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