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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耗材产品信息变更(2024.02.26)
发布日期:2024-02-26 | 浏览次数:

正文:

事项名称:

耗材挂网采购产品信息变更

设定依据: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通知》。

申请条件:

企业自主决定调价、撤网,高值耗材备案采购转限价采购产品符合通知规定的可由申报企业进行申请。

办理材料:

申请涨价(含高值耗材备案采购转限价采购)的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提供1份,加盖企业公章(鲜章)。撤网、高值耗材备案采购转限价采购未涨价的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登录招采子系统在“产品申报管理”菜单下选择“企业变更挂网”项目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材料后提交。“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审核中”、“审核通过”状态下如需撤回修改请提交申诉。

二、结果修改

审核结束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修改。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办结时限:

每月10日前提交的当月办结;10日后提交的次月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随时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86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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