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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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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药招〔2023〕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安排,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为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时间安排    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1月12日——2月3日17:00    三、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一)确认方式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依托福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福建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login)开展。医疗机构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福建招采子系统,重置密码或新增医疗机构用户请通过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进行操作。    (二)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登录福建招采子系统进入“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对本单位相关类别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本次需进行协议采购量确认的包括组套模式、单件模式的中选产品,配套模式中选产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中选价格根据临床实际采购使用。2021年度联盟地区医疗机构手术台数<30台的医疗机构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组套模式剩余采购需求量分配。完成确认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申报企业汇总表(心脏介入电生理类组套采购模式)》、《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申报企业汇总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于2月1日17时前在福建招采子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登录福建招采子系统进入“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于2月3日17时前通过福建招采子系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数据进行审核。省直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数据由省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审核。    四、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一)组套采购模式    中选组套的首年协议采购量分四步确定。    第一步:根据中选组套降幅不同,确定对应的获得基础量和调出分配量。具体规则如下:    降幅=30%的中选组套,该组套内各有效报价的套装均获得自身采购需求量的40%,调出采购需求量的40%作为调出分配量;之后降幅每增加1%,多获得2%的基础量,减少2%调出分配量;以此类推,直至降幅达50%,将获得自身80%的采购需求量。详见下表:
降幅基础量系数(X)获得基础量(Y)调出分配量(Z)
获得基础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调出分配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
30%040%40%
31%142%38%
32%244%36%
……………………
48%1876%4%
49%1978%2%
50%2080%0
    备注:基础量系数X为降幅增量数值,降幅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计算公式如下:    获得基础量百分比公式:Y=40%+2%X    调出分配量百分比公式:Z=80%-Y    第二步:降幅≥50%的中选组套,该组套的各有效报价套装均可参与剩余采购需求量(不区分分组)的分配,但不参与本企业套装调出量的分配。剩余采购需求量包括各分组中选套装调出分配量及未中选套装80%的采购需求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套装中进行自主分配。2021年度联盟地区医疗机构手术台数<30台(以联盟地区报送的冷冻、压力治疗导管历史采购数量计算手术台数)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可登录招采子系统查询)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剩余采购需求量分配。    第三步:所有降幅≥50%的中选组套(不区分分组)中,按降幅从大到小排名前3名的中选组套,共同额外获得分组2、3、4中所有组套采购需求总量的10%,由医疗机构在获得额外分量资格组套的各有效报价套装中进行自主选择分配。    如出现降幅相同的情况,按照以下规则依次确定排名:①未被联盟任一省(区、市)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中等”、“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企业的产品优先,失信等级采集时间范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日前2年内;②采购需求量大的优先。如仍无法确定优先级,则按照同一位次排名,排名同位次企业的处理办法相同。    第四步:首年协议采购量构成如下:    1.降幅<50%的中选组套,其协议采购量为企业有效报价的各套装所获得的基础量;    2.降幅≥50%的中选组套,其协议采购量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有效报价的各套装所获得的基础量;二是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    3.降幅≥50%的且降幅从大到小排名前3名的中选组套,其协议采购量由3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有效报价的各套装所获得的基础量;二是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三是医疗机构在分组2、3、4所有组套采购需求总量的10%中进行自主分配的采购需求量。    (二)单件采购模式    1.企业分类    (1)未中选的企业为D类。    (2)同竞价单元内,中选企业按本文第二部分第三点第(二)款中“企业排名”相关规则确定排名,并分为A、B、C三类。    (3)中选企业为2-3家的竞价单元,排名第一的中选企业为A类,排名最后的中选企业为C类,其余的中选企业为B类;其他竞价单元,排名第一、第二的中选企业为A类(分别标注为A1、A2),排名后三分之一的中选企业为C类(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其余的中选企业为B类。详见下表。
同竞价单元拟中选企业数A类拟中选企业数B类拟中选企业数C类拟中选企业数
2101
3111
4211
5221
6222
7232
8242
9243
10253
11263
12264
……………………
    2.协议采购量确认    (1)申报企业数在2家及以上竞价单元的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分三步确认。    第一步:同竞价单元内,各中选产品根据企业排名和企业分类分别按其首年采购需求量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获得基础量和调出分配量。    各产品的获得基础量和调出分配量
按企业排名分类获得基础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调出分配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
A1100%0%
A290%0%
B80%0%
C60%20%
D0%80%
    第二步:同竞价单元内,C、D类产品调出分配总量的20%由医疗机构在A类中选产品中自主分配,其余调出量由医疗机构在A类和B类中选产品中自主分配。    第三步:首年协议采购量构成如下:    ①A、B两类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获得的基础量;二是医疗机构在调出分配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    ②C类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为获得的基础量。    (2)独家报名竞价单元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作为其首年协议采购量。    (三)其他    1.按照配套模式获得中选资格的冷冻环形诊断导管(不符合参与组套采购模式的产品)、冷冻导管鞘、心内超声导管、体表定位参考电极、灌注管路产品,各医疗机构按照中选价格根据临床实际采购使用。    2.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确定后,中选企业可登录招采子系统查看本企业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招采子系统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协议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各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审核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本次确认的具体内容、确认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及培训手册。    联系电话:0591-87827317,87813760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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