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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医用耗材(药品)配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缩短审核流程、提高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效率,现就取消收取医用耗材(药品)委托配送协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各医用耗材配送(生产)企业向盟医保服务中心递送《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委托配送协议》纸质材料要求,盟医保服务中心不再收取委托配送协议。
二、配送企业与生产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中建立委托配送关系后,我中心将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关系审核确认工作。
三、配送企业需及时解除在招采子系统中的无效关联。
联系人:成金凤?孙晓岩
联系电话:0482-8250918
药品耗材配送企业QQ群:780150476
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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