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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产品申报集中维护时间:3月17日-3月19日17:00
2、联系方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280、2909193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正文:
各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要求,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费用,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价格调整及阳光挂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自2022年3月17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执行新的价格(含不高于新价格的新申报产品),医疗机构按原价格采购尚未使用的可自行消化至库存清零。价格调整产品见下表:
CODE编号 | 注册证号 | 产品名称 | 申报企业 | 原中选价(元/人份) | 调整后价格(元/人份) | 来源 |
00142538404043 | 国械注准20203400830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6.8 | 9.8 | 联盟地区集采中选产品 |
所有规格型号 | 国械注准20223400347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天津博奥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8 | 新申报产品 |
二、新产品申报
(一)申报条件
经国家药监局批准,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保障供应。
(二)申报要求
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产品,企业登录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在产品增补申报栏进行申报。
产品申报价格等于或者低于联盟地区集采中选产品价格,进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带量采购目录,企业须递交新冠检测试剂价格承诺函(附件)。
(三)时间安排
产品申报集中维护时间:即日起至3月19日17时。后续获批上市的,按常态化程序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280、2909193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诊断试剂邮箱:gansuzdsj@163.com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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