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山东省关于对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部分产品撤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相关单位:因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部分产品未执行价格联动政策(具体产品见附件),按照《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相关规定予以撤网,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按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当行为清单》相关规定,记录不当行为1次。

2023年12月26日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