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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变更耗材申报企业(2024.02.26)
发布日期:2024-02-26 | 浏览次数:

正文:

事项名称:

变更耗材申报企业

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文件(GXGZHCCG-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普通医用耗材产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企业自主决定。

办理材料:

一、进口产品变更申报企业需提供新、旧代理协议复印件(如新、旧代理时间重合或者旧代理有效期尚未到期的,必须提供生产企业证明);

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变更其委托经营企业的,需提供新、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复印件(如新、旧代理时间重合或者旧代理有效期尚未到期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证明);

三、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需提供集团公司或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说明原件(均加盖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子公司鲜章)。

四、若新的申报企业没有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账号,需按办事指南的要求申领账号(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fwdt/xzzx/xzzx_ypyxcg/t17521676.shtml)。

注: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1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登录招采子系统在“产品申报管理”菜单下选择“企业变更挂网”项目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材料后提交。“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审核中”、“审核通过”状态下如需撤回修改请提交申诉。

二、结果修改

审核结束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修改。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办结时限:

每月10日前提交的当月办结;10日后提交的次月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随时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86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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