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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及省级联盟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等7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6 | 浏览次数:

摘要:

签订购销合同时间:5月16日-5月20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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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区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省属、市直、驻锦军队医疗机构: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及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等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一、签订集中带量采购购销合同相关医疗机构要在2024年5月20日前做好与医用耗材中选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完成《辽宁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协议》的签订工作,并明确采购数量。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区分局)要负责督促辖区医疗机构落实好购销合同签订相关工作,合同范本电子版可到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的下载中心下载。二、及时测算、申请和划拨医保基金预付金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要在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预付金的测算、申请和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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