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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2月28日-3月2日正文:
药采〔2023〕45号
各高值医用耗材生产及代理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批高值医用耗材数据匹配工作的通知》(药采〔2023〕43号)文件要求,经我省申报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的企业(含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的数据匹配工作,现对第十一批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匹配信息进行公示(登录医用耗材数据库申报系统,选择“耗材招标管理”,进入“数据标准化管理”模块查看)。
如相关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扫描上传申投诉材质(详见附件,申投诉登记表还需上传word版本)至中心邮箱(ahyyc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第十一批高值医用耗材数据匹配申投诉+企业编号”。
公示期:2023年2月28日至3月2日。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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