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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端州、鼎湖、高要分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41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购周期

    我省参加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将于2025年4月19日结束,第三采购年执行时间自2025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签订工作。

    二、督促工作

    请各县(市、区)医保局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签订工作。

    市医保中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和审核,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薏,联系电话:2322982,政务邮箱:sybj_dy-jc@zhaoqing.gov.cn。市医保中心联系人:凌凤姿;联系电话:2108856;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附件:

1.肇医保函〔2025〕33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doc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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