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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6月2日-6月8日
2、联系电话: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监督 0951-5166859、5166015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951-5054035
正文:
根据《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有关管理规定,按照目录动态维护工作要求,我局近期组织专家完成了医保医用耗材申报数据的梳理和评审工作,现将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耗材目录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存在的问题,可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0951-5166859、5166015。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951-5054035。
接受电话反映和来访反映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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