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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销合同签署、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0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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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销合同签署、备案的通知 请各成交供应商按照《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购销合同和附件。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后生效,若配送任务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授权的配送商完成,成交供应商与配送商的权利、义务也需在合同中同时体现,并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配送商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四份),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直接授权的配送商)各执一份。一份由成交供应商递交集中采购机构(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备案。成交供应商递交合同纸质文件至集中采购机构备案的同时,可登陆本网站集中采购栏目下的“合同备案系统”,也可直接登陆http://jzcght.medicalbridge.com.cn进入。请按合同备案系统用户操作手册.rar的要求,完成合同电子文档的上传、合同各方信息的填报工作。   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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