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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事项名称
医疗器械企业证照维护
◆ 受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
◆ 办理依据
1.《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
2.《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疗器械“阳光采购”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293号)。
◆ 受理范围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代企业及经营企业阳光平台账号注册申请;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代企业及经营企业证照维护申请。
◆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信用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
3.法人授权证明(明确授权业务范围为医疗器械、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总代授权证明等需要维护的证照。
以上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上传。
◆ 工作流程
(一)企业入网注册
企业通过门户网站(www.smpaa.cn)进入“医药管理”模块,进入登录页面后点击“立即注册”,选择“企业”注册,跳转至企业注册页面,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申请。
(二)企业证照维护
企业登录系统,依次点击“业务经办”、“组织机构信息管理”、“我的企业信息”、“变更证照信息”,按照提示进行证照维护申请。
(三)审核
依据企业上传的证照图片进行审核,同时核对企业在系统上填报的基础信息是否与上传图片一致。
1.市药事所审核企业上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证明、信用承诺书、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及总代授权证明等申报材料;
2.经营企业上传的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由上级生产/总代企业进行审核。
在上述审核过程中,对材料不齐全或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企业根据驳回理由更正资料后重新提交。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
邮编:200023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
传真:021-3177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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