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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创新药研发期间风险管理计划撰写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5年第38号)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5年第38号
指导原则
2025-09-12
现行有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4〕21号)相关要求,按照《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药审中心组织起草了《创新药研发期间风险管理计划撰写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创新药研发期间风险管理计划撰写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