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专属代理VIP渠道
*产品名称:
我想了解:
(可多选)
  • 详细合作政策
  • 产品详细资料
  • 希望得到样品
*我的渠道:
(可多选)
  • 医院临床
  • 第三终端
  • 连锁药店
  • 卫生院
  • 社区门诊
  • 美容院
  • 养生馆/中医馆
  • 电商/直播
  • 其他零售
您的称呼:
*手机号码:
只受理代理、经销、采购合作。个人购买请勿留言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关于樱花多酚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标题

关于樱花多酚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发布部门

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

发文字号

2025年 第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5-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2025年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樱花多酚等2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过氧化物酶等6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二十二酰胺等3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

      2.过氧化物酶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3.二十二酰胺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4月25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樱花多酚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