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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化州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 “采购人”)拟对 化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检定校准服务 (项目编号: HZFY-*** )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有关要求如下:
一、 响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年或***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失信及违法处罚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及违法处罚有效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3.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资质,则应提供认可证书、校准能力附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6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服务供应商资格(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资质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服务 要求 |
1 | 化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检定校准服务 | 1 批 | ***.7 | 详见采购需求 |
三、 报名须知
1.递交材料须密封,封面应当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材料使用快递方式递交,须先用文件袋装好材料密封,再放进快递文件袋)。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年 4 月 1 日至 *** 年 4 月 3 日,上午 8:***:***,下午2:***:***,节假日除外。
3.报价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化州市河西街道办北岸安庆路五横巷1号化州市妇幼保健院1号楼7楼招标采购科。
4.报名需提交资料:响应文件
5.报名费用:免费
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项目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5.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化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办北岸安庆路五横巷 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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