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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医工)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地区 | 合肥市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立医院 |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 |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治疗仪招标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华润安徽广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见正文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委托,就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医工)项目进行比选。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医工) |
项目编号 | GN*** |
预成交人 | |
参选人名称 | 华润安徽广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公示期:自***年8月***日至***年8月***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发布。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参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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